在許多宗教或靈性的開悟裡,「原諒」都是一門重要的課題,一直以來我們獲知的是,「透過原諒的過程,任何人都能感覺到更寧靜與更有活力。」這樣的說法基本上是無疑的,不過,必定是經歷了傷痛的事,才有所謂的「原諒」產生,但遭受暴力了、被背叛了、遇到不公時……我們一定要選擇原諒嗎?我們不能有恨、有憤怒嗎?我們不能報復嗎?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。

在《原諒》中,作者以十個痛徹心肺的真實故事,深入探討「原諒」這個議題,其目的不是要勸人原諒,或者說教;相反地,作品中處處提出質疑,提醒人們太快原諒、輕易就能原諒,或者勸人原諒,這些都可能有很大的危險性。

書中一開始說的故事,是2006年10月發生在美國賓西法尼亞州西鎳礦區的一起屠殺事件。那裡是聚集許多門諾教徒的寧靜小鎮,當天一名男子闖進校園,射殺了五名女童後自殺,他死前說:「我很氣上帝,所以我必須懲罰一些基督教的女孩來回報祂。」如果我們是女童們的親人,對於兇手這種十惡不赦的行徑,即使我們不報復他,大概也會詛咒他吧!但遭逢劇變的門諾人並未出言批評或譴責,反而立即宣佈他們已原諒兇手,只因為「原諒」是門諾教的信仰中心。

能立即做出「原諒」的決定,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門諾人的胸襟確實很寬大;但從另一個角度思考,若他們是取決於「若我們不原諒,就進不了天堂」這樣的條件下而原諒兇手,這種有條件的原諒,是真心的原諒嗎?而且真正有權力說「原諒」的那五位被害者都已不在世上,家屬有權力幫她們說「原諒」嗎?這是非常弔詭的!>>看更多就點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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